不要吃!不要吃!
近期,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抽取调味品、肉制品、糖果制品、酒类、蔬菜制品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餐饮食品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676批次样品,其中合格样品661批次,不合格样品15批次。
2、腾冲鸿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锅酒(散装称重),检出甜蜜素(不得使用)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5、龙陵县龙都家乐购物广场销售的、标称云南省保山市达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绿心豆,酸价、过氧化值检测值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(复检不合格)
6、武定县狮山镇永凯干菜店销售的山奈,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(不得使用)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7、姚安县惠宜佳超市销售的、标称云南肴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花腊肉(计量称重),亚硝酸盐检测值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(复检不合格)
11、景洪鲜美人家便利店销售的椪柑,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检测值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14、大姚兰酥包子店销售的白馒头,检出糖精钠及甜蜜素(不得使用)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15、鲁甸县文屏镇四季土菜餐馆自制的油炸花生(散装称重),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,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,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,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;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、数量和原因,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;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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